
AHF 官方清真标志
当前标志及其经批准的组合样式。文件可在下方获取。在包装上使用徽标仍需持有有效证书并获得 AHF 的书面标签批准。

八角星“H”

下方带有“清真”字样
American Halal Foundation 的简称为 AHF。该标志以下简称为“徽标”。
展示徽标是一项权利,而非义务。认证企业可自行选择是否将其用于标签、包装或营销材料。
以下为规范 AHF 官方清真徽标使用的部分指南(并非全部),涵盖产品包装、印刷材料和电子通信工具。完整指南载于授予徽标使用许可的认证协议中,供客户查阅。
AHF 清真徽标仅允许用于获得 AHF 清真认证的产品包装上。
AHF 徽标的所有使用均须事先获得 AHF 的书面批准。
如果与产品相关的营销材料同时标识或推广未经认证的产品,则此类宣传材料的文字和版式必须明确表明徽标仅与认证产品相关联。
徽标必须以原始形式使用,不得更改设计或字体。获得 AHF 认证的企业可在印刷包装、数字宣传材料和外部散装产品包装上展示徽标,以表明其清真认证身份。
徽标可使用 AHF 品牌颜色(黑色或绿色)或认证企业各自的品牌颜色,前提是与背景有足够的对比度,且徽标所有元素的颜色使用保持一致。
不得在水平或垂直方向上拉伸或压缩徽标,也不得以任何方式扭曲徽标。
不得将徽标翻译或以其他方式本地化为任何其他语言。
不得以任何错误描述清真认证企业与 American Halal Foundation 之间关系的方式使用任何徽标,也不得以任何虚假或误导的方式使用。
不得将任何徽标用作或展示为 American Halal Foundation 以外公司的产品或服务名称的一部分。
除 AHF 清真协议中明确授予的权利外,企业不会因使用徽标而获得对徽标的任何权利、所有权或权益。
未经 American Halal Foundation 明确书面同意,企业不得转让或再转让使用徽标的许可。
不得以下列任何方式使用任何徽标:损害 American Halal Foundation 的信誉或玷污其声誉和商誉;侵犯、淡化、贬低 American Halal Foundation 对徽标所享有的权利或其价值;与非法、诽谤、中伤、淫秽或令人反感的材料相关联;侵犯他人的商标、版权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或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其他公共政策。
徽标只能以适当的形式和尺寸展示,保持原始形式,不得更改设计或字体。

原始形式、比例和字体

不得水平或垂直缩放

不得倾斜或变形

与背景保持足够的对比度
徽标可使用 AHF 品牌颜色(黑色或绿色)或贵公司的品牌颜色,前提是与背景有足够的对比度,且徽标所有元素的颜色使用保持一致。



印刷前须知:徽标的每次使用都必须事先获得 AHF 的书面批准。请将您的标签设计稿发送给您的客户经理。
从有效认证到在包装上合规使用徽标,只需四个步骤。
您的 AHF 清真证书必须处于当前有效状态。
将您的产品标签或设计稿发送给您的客户经理进行审批。
获得书面批准以及全套官方徽标文件。
按照上述形式、尺寸和颜色规则使用徽标。
清真证书已过期、被暂停或被取消的企业不得使用清真徽标。
简短的表单。除非您要求,否则不会有销售电话。我们将审核您的产品,并回复一份清晰的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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